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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4

简述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要件如下: (1)原债务有效存在。 (2)承担的债务不能重于原债务的责任,承担的范围也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 (3)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合同的一种,应当具备合同的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等级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P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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