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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7

简述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期届至之前,向他方交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当事人就定金须独立形成意思表示,故定金具有合同的性质。定金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要物合同(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无论何种性质的定金合同,均以辅助于主合同为目的,故定金合同又属于从合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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