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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5

简述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区别:(1)前者,合同当事人不能左右合同的效力;后者,合同当事人可以左右合同的效力。(2)前者,合同无效的后果无需合同当事人提出;后者,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实施变更、撤销行为,才能发生变更、撤销的后果。(3)前者,诉讼与仲裁不是确认合同无效的必经程序,主张合同无效不受除斥期间、时效期间的限制;后者,合同当事人行使变更权、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即诉讼或仲裁是合同变更或撤销的必要方式,且受除斥期间的限制。(4)两者欠缺合同有效条件的种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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