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抗辩权具备其成立要件时,先给付义务人在后给付义务人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后给付义务人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合同;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5400.html
上一篇:我国国家主席对内方面的职权包括
下一篇:指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科学技术知识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