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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2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①不安抗辩权产生于后履行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场合;而先履行抗辩权产生于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场合。②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由后履行一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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