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00230) > 正文内容

委托人的介入权与委托人的自动介入的区别。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3

委托人的介入权与委托人的自动介入的区别。

①介入权的发生以自动介入的不发生为前提;②自动介入以第三人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间接代理关系为使用前提,介入权则以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③介入权须经有委托主张权利的行使;自动介入则不存在权利的行使问题,系当然发生;④介入权产生的阻却事由:一旦第三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自动介入的阻却事由: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5368.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