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法(00230) > 正文内容

试论损害的认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6

试论损害的认定。

答:在认定损害时,需要运用因果关系理沦.民法理论将因果关系分成两个层面加以讨论: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亡任范闱的因果关系。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旨在探究违约行为在事实上是否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判断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通常采用’条件说‘,即如果违约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必要条件,则满足违约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旨在明确作为事实原因的违约行为究竟对多人范围内的损害承担责任。判断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理论上的学说较为复杂,比较重要的有相当因果关系说和法规目的说等.其中相当因果关系说为通说.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核心所在,根据社会一般观念,特定违约行为通常会引起某些特定损害,即损害的发生在杜会观念上与特定违约行为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则可以确定该违约行为是需要对该损害承担责任的原因.至于社会相当性的到定,往往取决于违约方在行为时对损害结果的合理预见.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5293.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