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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及效力的认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合同法(00230)15

试论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及效力的认定。

某些合同一时欠缺有效条件的,并不断然认定为无效,而是允许补正。经补正,合同满足了应当具备的条件后,该合同有效;若该合同仍未被补正的,则无效。此种情形被学理上称为“效力待定”。此类合同被称为“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等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合同。效力认定:欠缺条件的,不被断然认定无效,而是允许补正,经补正,该合同有效,未被补正,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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