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供用电力合同中,供电人的义务。
(1)及时、安全、合格供电的义务。(2)通知义务。此处所谓通知义务,指供电人因限电、检修等需要而停电的通知义务。(3)抢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电力不能正常供应的,供电人应迅速实施抢修,以恢复供电。如果供电人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供电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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