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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形式。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8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它本身又可分为两种情况:①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②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P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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