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法(05680) > 正文内容

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3

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为甲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特有财产,该房屋为甲婚前购买,因此属于甲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3047.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