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宅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房是甲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甲的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指明将该房屋留给甲,因此该房屋为甲的个人财产。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3046.html
上一篇:适用于肝阴血不足所引起的两目发干发涩,视物不清或夜盲证的蔬菜是
下一篇:公文的法定作者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