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法(05680) > 正文内容

李玉芝的行为是否构成干涉婚姻自由?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0

李玉芝的行为是否构成干涉婚姻自由?

李玉芝的行为未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因为其对女儿与张学斌的关系提出合理的规劝是法律允许的;李玉芝仅介绍女儿与刘军相识,并没有强迫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女儿与张学斌终止恋爱关系,以及与刘军申请结婚均是本人自愿决定的。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2680.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