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法(05680) > 正文内容

简述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9

简述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

答:(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由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4)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消失.就应当允许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恢复也应当由人民法院以判决形式确认。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1500.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