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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的原因。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4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的原因。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销的惟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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