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法(05680) > 正文内容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婚姻家庭法(05680)10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需要扶养的配偶、未成年的亲生子女、未成年的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自然血亲的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等人(以下简称“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后仍有剩余或降低生活水平以后有剩余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6050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