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在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这一期间使用该“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技术,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专利权?大江公司能否要求清江公司支付适当费用?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始于专利授权日,故清江公司在这一期间使用该技术的行为,不侵犯大江公司的专利权。但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所以大江公司以要求清江公司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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