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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红于2015年获得了一项专利,不久他发现在本市一零大百货商场的橱窗里展示了他的专利产品,遂与商场交涉,要求商场将其专利产品从橱窗里撤下,商场不同意。赫红于2016年向法院起诉,状告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
问:此案如何处理?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知识产权法(00226)9

赫红于2015年获得了一项专利,不久他发现在本市一零大百货商场的橱窗里展示了他的专利产品,遂与商场交涉,要求商场将其专利产品从橱窗里撤下,商场不同意。赫红于2016年向法院起诉,状告该商场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
问:此案如何处理?

答:该商场的行为构成侵权。
(1)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权利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P200)
(2)本案中商场的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许诺销售权。即未经权利人同意,在商店的橱窗上摆放专利产品、在广告中宣传专利产品或者在展销会上展销专利产品等行为,均构成对权利人的侵权。(P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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