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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几种情况。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私法(00249)14

简述我国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几种情况。

①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②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③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 ④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中国法院承认。 ⑤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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