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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2001年《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所指的限制性条款的内容。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私法(00249)12

简述中国2001年《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所指的限制性条款的内容。

中国2OO1年《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1)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2)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为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3)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改进的技术;(4)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5)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和来源;(6)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7)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出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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