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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日本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10

简述日本近代法律体系的确立。

(1)“明治维新”开启日本社会的近代化,资本主义列强的压力,是日本法制西化的直接动因。  (2)最初主要以法国法为模式,制定了刑法、治罪法、民法、商法等主要法律,收到日本舆论及各界的普遍反对。  (3)1889年《明治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日本法进入德国化阶段。先后颁布了商法、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法院组织法和刑法典,以大陆法系为模式的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最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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