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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法中的)团体本位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6

(日耳曼法中的)团体本位

团体本位是指在日耳曼法上,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即家庭,氏族、公社的约柬.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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