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外国法制史(00263) > 正文内容

简述雅典不平等婚姻关系的具体表现。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19

简述雅典不平等婚姻关系的具体表现。

(P43~44)雅典的法律维护以男权为中心的不平等的婚姻关系。具体表现为:仍然保留着买卖婚的痕迹,婚姻通过男方与女方父亲缔结契约而成立,男方须向女方父亲交付牲畜或其他贵重物品作为买妻费,女方父亲则向男方赠送礼品,以示对婚约的承诺。法律上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只是针对女性而言,事实上一夫多妻是被允许的,丈夫公开纳妾及与他人通奸等都不会受到法律追究,而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则有权当场杀死妻子及其奸夫。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自由,丈夫若要离婚,只需将妻子逐出家门即可,不需要任何特别的理由和手续,但法律为妻子要求离婚设置了更为复杂的条件和程序,如必须向执政官提出申请书,由执政官审查批准等。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51109.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