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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10

简述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

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1)最初罗马采用概括继承原则,即继承人要一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和义务,也包括财产权利和义务。(2)优士丁尼时期继承以限于死者的财产,但仍然为概括继承原则。(3)公元543年,优士丁尼颁布敕令对继承制度进行彻底改革,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继承的权利义务,仅以已经登记在财产目录范围以内的遗产为限,从而废除了以往的继承人无限责任原则,而代之以有限责任原则。但以继承人在得知其为继承人的60天内提出遗产目录者为限,否则仍应负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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