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日耳曼的债权制度。
由于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商品经济不发达,日耳曼法的债权制度极为简陋。其特点是:(1)没有形成民事违法观念;(2)契约的种类很少(3)订立契约形式主义严重;(4)严格保证债务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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