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共14章,78条。其主要内容和特点是:(1)宪法规定德意志帝国为联邦制国家,由22个邦和3个自由城市组成。(2)帝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君主立宪制。(3)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两院组成,共同行使立法权。(4)宪法以专章规定了帝国的军事制度,把普鲁士的全部军事法律制度迅速施行于全帝国。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49842.html
上一篇:(14年10月、4月;11年10月真题)从哲学上看,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属于()
下一篇:张斐注释晋律的专门著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