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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魏玛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11

简述《魏玛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

魏玛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作出极为详尽的规定,共5章57条,成为同时代资产阶级宪法中最具民主色彩的宪法。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男女平等,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迁徙、人身、住宅、秘密通讯、选举、集会、请愿、结社、学术研究和宗教信仰等自由。宪法同时还标榜“社会主义”原则,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工作权和休息权,保护劳动力,主张生产者(资本家和工人)共同合作(第156条),对失业者实行救济。列举了对家庭、婚姻、子女及青年的保护条款,规定婚姻以两性平权为根据,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权利。此外,宪法还将“教育及学校”专列一章,规定接受小学教育为国民的普遍义务,并将教育事务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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