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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二战后日本法律制度的发展。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外国法制史(00263)12

试述二战后日本法律制度的发展。

二战结束以后,根据《波茨坦公约》,日本作为战败国,被置于盟国远东委员会的控制之下,美国军队进驻日本,开始了为期长达7年的占领时期。这一时期,在盟军总部的监督和指导下,日本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改革,废除了包括旧宪法在内的原有军事法西斯法律制度,重新制定宪法以及其他法律,对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法典进行较大修改,摈弃其中封建色彩较浓的内容,彰显了资产阶级的民主与法治精神。1952年,占领时期结束后,随着日本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日本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一方面日本对原有法典作出进一步修改,使之更趋完善,另一方面适应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的不同要求,制定颁布了大量单行法规,确立了高度发达的现代法律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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