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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结果一般应写明哪几项内容?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法律文书写作(00262)9

现场勘验结果一般应写明哪几项内容?

答:勘验结果的记录内容,包括现场位置、周围环境、现场状况、勘查发现情况、现场拍照制图、录音录像等情况。
(1)在民事案件中,勘验笔录主要应当记明物证的名称、种类、质量、规格、外形、大小等,以及现场勘验的其他有关情况。
(2)刑事勘验应当记明现场的位置和周围环境;现场的具体情况,如地形、地物、走道、门窗、楼梯和物品的陈设情况,以及被破坏的情况,犯罪对象被侵害或者被损害的情况,现场的保护情况,勘验发现的情况,提取的血迹、痕迹、犯罪遗留现场的物证或者其他可疑物品等。
(3)民事勘验应当记明民事损害的有关场所、物品损害情况,不动产的方位、面积、质量状况,标的物和有关物证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外形、规格及其他特征等。
(4)各类案件的现场拍照和现场制图,要附文字说明,成为勘验笔录的一部分。P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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