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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法律文书写作(00262)16

简述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

(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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