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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27

法家

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主张“变法”和“以法治国”的学派。从汉代开始,学术界便把战国时期主张“变法”、“建立法制”、“以法治国”、“一断于 法”的人士统称为法家。一般把战国初期和中期的法家称为前期法家,主要代表有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等,他们强调“变法”;把战国后期的法家称为后期法 家,主要代表有齐国法家、韩非和李斯,他们注重“定法”。法家思想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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