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 正文内容

简述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1

简述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的意义。

公元前536年郑国法律改革家子产“铸刑书”,由此引发巨大争论和一些保守派的批评。子产坚持认为,此举是为了救世,且没有违背礼的原则。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法的合法性。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45511.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