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郑国改革家子产“铸刑书”是一项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改革。“铸刑书”就是将刑法铸造在金属器物上,予以公布。虽然古代的刑书制定并非从子产开始,但他首次将刑书铸在鼎器之上,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有重要意义。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45427.html
上一篇:保护义务
下一篇:个案工作的信息沟通活动可划分为工作者与案主的沟通,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