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 > 正文内容

简述范仲淹在司法方面的改革措施。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9

简述范仲淹在司法方面的改革措施。

(1)“审刑名”,谨慎适用罪名。(2)行纠察,加强司法监督。(3)针对法官无德、无才的情况,对前者主张严格绳之以法,对后者主张通过考试选发法言,提高业务素质。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545286.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