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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荀子法律思想中儒、法合流特点的具体体现。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1

简述荀子法律思想中儒、法合流特点的具体体现。

荀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结合礼与法的思想家,他引法入礼,将体现贵族利益的旧礼改造成了维护封建官僚等级制度的新礼,其具体体现有:(1)提出“明分使群”的礼法起源论,将礼义与刑罚并提,与孔、孟的观点都有区别,而与法家的“定分止争”的法律起源论有相似之处。(2)强调礼的实质在于区别等级,使“任人唯亲”的旧礼变成了“尚贤使能”的新礼。(3)主张“隆礼重法”,他对礼的谈论最多,而且将礼的地位抬的最高,同时他也常谈论法的问题,这与孔、孟也有不同。荀子主张将礼的原则法律化,使礼具有法律的效能和拘束力,并设想出礼法合治的治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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