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礼法之争中法理派的主要观点。
法理派的观点:(1)沈家本在《陈修订大旨折》中明确说明了“旧律之宜变通者”的五个方面: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2)立法宗旨: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3)制定新刑律,要以国家主义取代家族主义,用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来改良中国的封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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