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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法理派的主要观点。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9

简述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法理派的主要观点。

礼教派的主要观点。(1)反对酌减死刑,反对对旧律例做全面修改,认为修律的立法宗旨是纲常名教。(2)肯定传统的封建法制原则,否定了新刑律中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3)反对《新刑律草案》。(4)反对用国家主义来取代家族主义。法理派的主要观点。(1)“旧律之宜变通者”有五个方面,即更定刑名、酌减死罪、死刑惟一、删除比附、惩治教育。并对旧律例做了全面的修改。(2)立法宗旨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理论。(3)制定新律,要以国家主义为主,体现宪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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