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名”
“审刑名”,范仲淹认为司法官吏的庸腐无能必然造成大批冤案、错案,为改变这种状况,他提出“审刑名”的司法原则,即审理案件最重要的是弄清情理,反对在审判中“或无正条,则引谬例”的草率做法,要求谨慎适用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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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以《朱总司令的随从秘书何其芳》为例,请你谈谈随从工作对秘书人员的素质要求。朱总司令的随从秘书何其芳何其芳是我国著名诗人、文学家和文学评论家。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何其芳这样的大文学家,曾给朱德总司令当过随从秘书。何其芳很早就对朱德司令怀有深深的崇敬之情。1946年,何其芳在重庆时曾写过一篇追忆朱总司令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发言的短文,叫《朱总司令的话》。文章一开头便说:“抗战初期到过晋东南八路军总部做文艺工作的同志,总是极其亲切地谈起朱总司令。很遗憾,这位伟大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和他还不曾有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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