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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在改革旧律方面,提出了哪些见解?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9

谭嗣同在改革旧律方面,提出了哪些见解?

在改革旧法律方面,他提出的以下几点值得特别注意的见解。(1)成立学会,代行议院职权。他主张成立学会,办农学、工学、商学、矿学、医学、格致、律学等,通上下情,制定法律制度。(2)大兴法律之学,培养法学人才。他建议在“大书院”中设立法律专门学科,培养人才,“考法律者官刑部”,“考公法者充使臣”。(3)修订具体的法律条文。他对于“谋反”、“叛道”、“会匪”、“死节”、“失节”的规定都加以否定,极力主张改变,并学习西方民事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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