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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刑书”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8

“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在土地改革和赋税改革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法律改革,将刑法铸在金属器物上,公之于众,打破了西周秘密法的传统,称之为“铸刑书”。“铸刑书”是古代公布成文法的首创,它标志着奴隶社会罪刑擅断的结束,也突破了西周“刑不上大夫”的法律原则,为封.建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子产“铸刑书”之举,在当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结果使公布成文法思想成为主流;为战国时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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