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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子产的刑法思想。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2

简述子产的刑法思想。

(1)子产将礼与法、德与刑统一起来,认为法令、刑罚也是礼的一部分,所以很重视法令的制定和刑罚的运用。其刑法思想既继承了“明德慎罚”的传统,又有自己的独特性,具有过渡性特征。(2)以“宽”服.民和以“猛”服民。在统治方法上,子产主张“德政”,所谓德包括道德教化和宽惠爱民两个方面,德在实践中表现为“宽”包括保障显贵望族的稳定,“安定国家,必大焉先”;然后稳定各级官吏,放宽对言论的控制等。刑在实际中表现为“猛”,即立法严格,执法严厉。这样,子产对德刑关系的处理,具体表现为宽猛结合,以猛为主。(3)罚刑相当以情断狱。子产主张严厉执法,强调定罪量刑须以公布的礼法作为标准,使罪名与刑罚相当,同时也主张根据礼义原则加以权衡,不要拘泥于刑法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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