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时移”
“法与时移”是战国末期韩非的变法论。认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社会是变化发展的,政治法律制度和治国方法也应随之变化,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是以圣人不期修(循)古,不法常可”,而是分析研究当代的事情,根据现实来制订措施。“法与时移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才能成为治国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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