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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在民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2

主权在民

主权在民是新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五权宪法思想的精华所在。孙中山认为,近代资本主义的所谓民权,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成为资本主义压迫平民的工具,造成贫富分化。国民党的民权则为平民所共有,不为一阶级或阶层而专有。主权在民的实现保障是实行直接民权。章太炎亦提出实行总统制,否定代议制,以此保证主权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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