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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秦朝“法治”的得失。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9

简述秦朝“法治”的得失。

(1)秦朝统治者把先秦法家的“法治”理论推向极端,主张“事统上法”,“事皆决于法”,法令由“一统”,对巩固全国统一,加强中央集权,起过重要作用。(2)秦朝统治者推行“法治”的同时,特别强调皇帝要“独制于天下”,实行独裁,没有半点民主可言。(3)秦朝把法家的“轻罪重罚”主张发展为“深督轻罪”,对人民滥施刑罚。(4)秦朝实行“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主义,推行愚民政策。总之,秦朝统治者把人民只看做奴役和镇压的对象,单纯用严刑峻法进行统治,结果迅速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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