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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德阴刑”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16

“阳德阴刑”

“阳德阴刑”是董仲舒论证“德主刑辅”的一种理论,即它是由天道引申出来的。他认为:“天道之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天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因而,人间也应有德教,有刑罚,但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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