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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先秦儒家主张“德”与“刑”的辩证关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6

简述先秦儒家主张“德”与“刑”的辩证关系

先秦儒家主张德治,但从未完全排除刑的作用,只是在二者之间比较上,更强调德的作用;在先后关系上,是德先刑后。实际上,德与刑互相结合,相辅为用,才是其”德治“思想德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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