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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洋务派“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法律思想。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7

试论洋务派“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法律思想。

1、这是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提出的法律思想。其中“中学”是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维护三纲五常的儒家学说,这个体是不能变、不可变和不许变的。而西学只能为“中体”服务,西学本身也有体和用,为中体服务的只能是西学之用。 2、“中体西用”是张之洞思想的核心。它表现在法律主张上,就是坚持维护以纲常名教为本的旧法律;坚持宽猛相济、刚柔结合的统治方法;同时,要求用变形不变质的方法整顿旧法律,“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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