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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法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中国法律思想史(00264)20

天下之法

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提出了“天下之法”和“一家之法”的概念,他把维护君主专制的法律称之为“一家之法”,把体现民众利益的法律称之为“天下之法”。三代之前的帝王为了天下黎民的利益建立各种制度,这些法律制度虽然粗疏,但由于是为了兴公利,所以是为天下人的“天下之法”。三代之后的帝王为了一家之私制定法律制度,法律只是为君主及其家族而设,因此是“一家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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