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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各国关于网络广告的ISP责任规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22

简述各国关于网络广告的ISP责任规定。

网络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大多数认为对于中介服务供者(ISP)而言,要求他们承担绝对的监控义务,即不问主观过错与否,只要发生了侵权事件,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随时地都负担监失职的责任,未免苛刻,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网络业的发展。相反,许多国家和地区现在大部分以成文法判例法的形式确立网络中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监控责任,即发生侵权事件时网络中服务提供者只在具备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一般是故意重大过失)才承担权责任。分对此欧盟、国、法国、加拿大分别有相关的规定。例如《欧盟电子商务指令》要求成员国在满足指规定的条件下,服务提供者在行传输服务,存储服务,主机服务中不承担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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