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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8

简述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IAP)在网络广告中的义务。

IAP的地位类似于邮电,电信业者,只是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传输管道“,不能对信息进行编辑(1分)因此,IAP只承相有限的事后控制义务,(2分)即负有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阻止侵权信息继续传播的义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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